3月5日,《关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》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。预算报告中提出,自2016年1月1日起,按6.5%左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,并向退休较早、养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,建立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,促进在职和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协调发展。
在2005年到2015年连续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础上,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实现“十二连涨”。
财政部在提请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《关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》提出,上述调整统筹考虑了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和物价涨幅等因素。2016年我国将努力建立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,促进在职和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协调增长;还将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,坚持精算平衡,建立更加透明易懂的收付制度,进一步健全多缴多得、长缴多得的激励约束机制。2016年,我国还将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,研究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。
元芳:你觉得6.5%幅度合理吗?
资料显示,之前11年期间,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是以每年至少10%的增幅上调。这次涨幅定为6.5%,是否合理?
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分析,养老金此前连续多年上调10%,一是因为养老金起点较低,二是因为我国经济快速增长。养老金涨幅要高于物价涨幅,但不宜长期超过工资增幅,只要在两者之间,都是合理的。
全国人大代表、湘西老爹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田儒斌认为,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金连续增长10%,主要是依靠国家财政补贴支持。
今年养老金增长6.5%的幅度调整,是采取了综合去年的工资增长、物价变化水平等两种指标来确定的,“今后也会逐步建立这样一个合理、正常的调整机制,来确定养老金的调整水平”,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分析。
元芳:两个“倒挂”怎么解决?
养老金连续十余年大幅度上调负面效应已逐渐显现,其中之一是会让参保人产生养老金将一直快速上调的预期,从而激励了一些参保人提前退休;甚至出现了在相同因素条件下,后退休人员养老金少于先退休人员的“倒挂”现象。
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参照指标分类,国际上主要采用三种调整方法:一是参照消费物价指数,二是参照工资增长率,三是综合参照物价指数和实际工资增长率。
金维刚提出,“解决这两个问题,最根本的是要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和调整办法。”
“在体现长缴多得、多缴多得的同时,也要体现二次分配的公平性,也就是缴费和待遇相联系但不成正比,养老金应适当向低收入群体、弱势群体等人群倾斜。”褚福灵说,“否则由于基数不同,都是同样的增幅,会造成养老金绝对差距越来越大。”
但消费物价指数是一个综合性指数,有“以全概偏”之嫌。例如,手机、电脑等商品价格可能持续下跌,但退休人员需求较少;而食品、副食、医疗服务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可能持续走高,退休人员需求多。
国家应大幅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费率,让更多的低收入人群参加职工养老保险,田儒斌建议。